宁愿爱被现实磨平散尽,淡化褪色,最终相忘江湖,痕迹都不留。这样就不会再伤心,顶多遗憾而已。
沈安若总不能明确记起她到底是为何事与江浩洋分手的,似乎从来也没发生过什么大事件,只是彼此都过于自尊与自我,谁也不想先妥协。这样也好。是谁曾说过,记住该记住的,忘记该忘记的,人生便过得自在适意。
安若和江浩洋最后吵架的那一次,她参与的一个项目方案终于转入实施阶段,组长晚上请大家一起去酒吧庆祝。那一晚大家都喝了很多酒,敬酒敬得胡搅蛮缠。整个组只安若一个女性,她见势不妙,迅速逃到洗手间。职场里,女性的性别多数时候是弱势,但也常常会转成优势,比如这种时候,就没人会计较她一个小女子的临阵脱逃。
安若打电话给正在乡镇挂职的江浩洋。新一轮的冷战,话不投机半句多,连吵架都算不上。江浩洋不耐烦,沈安若也心灰意懒。最后江浩洋说:“我累了,我们明天再说吧。”
“我也累了,所以不用等明天,我们现在就开始做普通朋友好了。我们还这样死撑着做什么呢?只会让两个人都不痛快。”
江浩洋沉默片刻,冷冷地说了句“随你的便”便挂掉了电话。
沈安若回去时,那群男人已经喝得不分东南西北,只有她清醒着。她盯着手机,整晚上都希望它再度响起,而它却始终沉寂。还是不甘心,咬牙拨回去,就算要终结,也该有一句像样的告别,一遍,两遍……对方却再也不肯接听。
安若告诉自己:我只拨十遍,最多十遍,这是我们最后的机会了。如果他不接,那么就真的到此为止。手机热得发烫,一遍遍提醒着她“对方无应答”。安若彻底心灰意懒,索性关了机,一股绝望的凉意从脚底、手心开始渗出,渐渐地蔓延到全身,连心脏都有点冷。她紧紧咬着嘴唇,一团混沌的脑海里又浮现出一个清明无比的信号,仿佛拥挤不堪的十字路口中心的交通灯,提示她不能这么站在原地,总要选择一条路继续走下去。
后来大家结了账要离开,安若把他们一个个塞进出租车,又嘱咐他们到家后报平安,自己却重新折回了酒吧。她移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,招呼调酒小弟来一杯鸡尾酒。小弟问:“女士来哪种酒?”
她以前很少喝鸡尾酒,酒吧也是第一次来,每种酒的名字于她而言毫无意义,于是诚实地说:“随便来一杯,要颜色漂亮的。”
小弟来兴致了,“我刚研制出的七彩霓虹系列,共七款。您选哪一种?”
“那就每样都来一杯好了。”安若其实也喝得有点多,头有点晕,偏偏思维还清晰。她想起自己从小到大都是人见人夸的乖宝宝、好女孩,大人们永远都不会知道,她有那么多想做坏事的念头。她曾经给李奶奶家的狗食里放了一点辣椒,因为它总欺负张阿姨家那只很漂亮的猫;她偷偷扎破五楼林阿姨的自行车车胎,因为她骂一楼残疾的赵大叔;她还模仿男孩子的口气和字体给女同学写情书骗她去约会,因为她中伤老师……如今,她又有了那种强烈的想做坏事的冲动。小说里的单身女性在酒吧一向有艳遇,就此成就一段美缘。美缘呢她就不指望了,不过如果有看似顺眼可靠的男人出现,不妨潇洒走一回,就此庆贺自己首度正式的失恋。这一次,她再也不要回头。
七杯鸡尾酒一字排开,果然如彩虹一般艳丽绚烂。安若问:“绿色的叫什么?”
“碧波荡漾。”
“紫色的呢?”
“紫晶迷情。”
安若笑道:“你自己取的名字?真是够有创意……那红色的是不是叫火热激情?”
“不是,它叫热血沸腾。”
这小弟太有才了,她伏在桌子上笑得失态。
有人拍了拍她的肩。安若警觉地回头望,见一年轻男人正含笑望向她,“我可以坐这里吗?”
“请便。这酒吧不是我开的。”安若看了那男人一眼,莫非上帝已经听到她的呼唤,立即派了一男人来到她的身边?长得还不赖,可惜气质弱三分。长得好而气质弱的男人,其实比姿色平平的男人看起来更令人不舒服,PASS掉。
沈安若端了红色的酒,自顾自地看那酒的变幻色彩,不再理会他,但眼角余光却发现他一直坐在那里看她。
“女士贵姓?”
“您查户口?”
“哦,女士容貌秀美,气质绝佳,我远远看见便心生仰慕,很想结识一下。”
沈安若在心里喝一句彩,如今竟然还有这么古老的搭讪方式,可见越是老土越经典。她瘪瘪嘴唇权当作对他微笑,“抱歉,我在等我男朋友。”
“我知道,矜持的淑女都会以这个做借口的。我是真心地想要跟您认识……”这男人太性急,竟一把抓住了沈安若的手。她使劲挣了一下,没挣开。
这家酒吧口碑很好,治安有序,不想第一次来便碰上这种事,也算她不走运。安若环视了一下四周,找到保安所在的位置。一会儿若是情势不妙,是请求援助呢,还是直接用口袋里的色狼杀手喷雾剂?正衡量着两者的利与弊,头顶上方突然传来悦耳的男声:“这位先生,麻烦你放开我女朋友的手。”
沈安若正向后拉扯着,对面男子一松手,她立即惯性向后倒。糟糕,千算万算这个却没算到,摔跤看来在所难免了。安若迅速闭上眼睛,做好就义准备,却跌进一个安全的怀抱。
那音色生动的男子很快就将她扶稳到座位上。安若扭头打算道谢,待看清那人的面孔,却笑了,“嘿,怎么又是你?”
恩公已在她身边坐下,也笑了,颊边酒窝若隐若现,“你是不是应该说,怎么老是你?”
这两句话是有典故的。他们初次见面在一次婚宴上,两人分别是新郎的同学和新娘的同事,恰好被凑到一桌,只互相介绍了名字,没有讲更多的话。然后很巧的,仅仅两个月后又见面,这一回则分别是某对新人的伴郎、伴娘之一。那天的行程颇长,从新娘家到新郎家整整三小时。加长的婚车上,新人百无聊赖,要求伴娘伴郎们轮流讲笑话。安若最不会讲笑话,脑筋转了几十转,勉强想出一个老掉牙的:“Howareyou?怎么是你?Howoldareyou?怎么老是你?”这笑话有点冷,似乎只有他很给面子地笑了。安若对有酒窝的男人总是印象深刻。不想他也记得。
刚才接近安若的那男子已经不见,安若无意识地拿纸巾拭着被那人抓过的手腕,微微扬着脸对救星说:“刚才谢谢你。”
“举手之劳。你一个人?”
“和朋友一起。你是陈——少——”刚才稍稍受了点惊吓,安若刚刚转为清醒的脑子又开始混沌了。
“程少臣。”
“这名字拗口,好像在欺负口齿不清的人。”
“我是无辜的,因为名字不是我自己取的。”程少臣的酒窝加深,“沈安若。是这个名字吧?你的名字也不好念,饶舌。我们半斤八两。”
“也不是我自己取的。”沈安若觉得今晚的运气其实不算坏。
安若和程少臣第三次的相遇仍是在一场婚礼上。正洋集团倪董事长的公子迎娶新娘,安若她们几个年轻女孩子作为服务人员去帮忙。新人长居海外带着西式做派,婚礼场地设在郊外的山庄,宴席是自助餐式。
安若站在倪董的身后协助迎宾引路,程少臣一下车,她就认出了他。那天的客人多是肚圆头秃的中年人,风度翩然的程少臣显得很是玉树临风、鹤立鸡群。他声称代父母前来,替他们向倪董夫妇道贺及致歉。倪董对他的态度很亲热。
沈安若冷眼旁观,觉得这人是变色龙。第一次见面他是沉默寡言的安静青年,眉宇清朗带几分忧郁,不怎么出声,但甚有风度,别人说话时会放下筷子,注视着对方的眼神专心聆听,散席时还主动送了安若她们几个女子一程,除了询问她们的去处之外也没有更多的话。第二次做伴郎那次,他是阳光青年一枚,眼神干净,笑容明亮,十分积极地为新郎支招解困,不动声色地替他挡了各种刁难。而这一次,他气质内敛,态度谦和,是文质彬彬、毕恭毕敬的模范小辈。
一番客套完毕,他给了沈安若一个微笑。安若带他去往会场的路上,也觉得十分的巧合有趣,不禁弯起嘴角。
程少臣此刻的样子比较像他们上一回见面,闲适又阳光。他问:“你最近还打算参加谁的婚礼?或许我也认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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